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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星島日報》)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家住紐約布魯克林在曼哈頓華埠工作的一名餅店華裔店員兩周前在騎車送餐途中遭一輛卡車撞倒後重傷昏迷,至6日仍在醫院。根據法律,車禍受害者不僅可獲痛苦賠償、醫療費賠償等,如果是已婚人士,其配偶及子女還能獲得損失賠償。
  曼哈頓華埠一餅店女員工28歲潘小姐於9月24日下午約3時,騎自行車外出送貨時,在亞倫街(Allen St)自行車道上自北向南騎行時被撞。據目擊者指出,潘在騎到格蘭街(Grand St)路口時,一輛同向行駛的卡車從其身後超車並欲拐彎左轉,應是轉彎時蹭到了車筐,導致潘女從自行車上摔下,並遭卡車撞擊。
  現場目擊者稱,潘女倒地後口鼻有出血。肇事的卡車司機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案發現場地上留下一攤血跡,消防車趕到後以高壓水槍清洗地面血跡。潘女當場昏迷,醒來時發現人已在醫院,醫生正在為其下巴縫針。經診斷後發現,車禍導致潘女腦部,下巴及臉受傷,鎖骨、右腳踝、肋骨、尾椎骨等多處損傷或骨折。
  律師宋大維指出,對於車禍官司,車禍受害者除了可以獲得痛苦賠償,工資收入損失賠償以及醫療費賠償外,如果受害者是已婚人士,其配偶還能獲得服務損失(loss of service)賠償。
  由於車禍造成受害者無法照顧孩子,處理家務等,導致其配偶需一力承擔更多家庭事務,在此情況下,車禍受害者的配偶也可獲得損失賠償。宋大維說,通常情況下配偶可獲得10%的額外賠償,例如受害者因受傷獲得10萬美元賠償,那麼配偶則可獲得額外的1萬美元賠償。如果受害者有孩子,孩子還能獲得損失陪伴(loss of companionship)賠償,賠償數額由雙方律師協商或由陪審團裁定。(張意)  (原標題:紐約華裔女子騎車送貨被撞至重傷 可獲多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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